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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的王老太在公交车上摔伤后竟被驾驶员丢弃在路边。王老太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后,虽然她没有在公交车上受伤的直接证据,但是,法院采用了逻辑推理的方法,得出公交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结论。
2003年7月27日,王老太独自乘坐780路公交车,途中遭遇驾驶员急刹车,站立不稳,摔倒在地。驾驶员将她抱下车,放在站台附近,随后驶离现场。王老太被诊断为骨折。随后,她状告公交公司。但公交公司矢口否认老人在车上受伤。在当地电视台的帮助下,4名热心市民作证说曾看见有780路的驾驶员将一名老太太抱下车。
法官认为,本案证据能证明王老太之所以被置于路边,是因为公交车驾驶员将其从车上抱下来所致。王老太年事已高,根据其伤势情况可判断,她不可能在上车前就已骨折,她被抱下车后,众多证据都证明已受伤,因此可以确认王老太是在乘坐公交车的这一时间段受的伤。故,判决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,支付近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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